近日,某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在无锡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和解结案,染料油墨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5万多元和专家论证意见费用2.7万元。据悉,这是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诉前和解的案例。
案件线索由市检察院在审查赵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一案中发现。染料油墨公司生产中所用的原、辅材料中的甲醇、异丁醇、分散染料和聚乙烯醇缩丁醛,油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等以及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都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代码为HW12的危险废物。有些配料溶剂渗入人体会危及人的造血功能,甚至能引起肌体慢性中毒,有的还含致癌成分。而含有这些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等也都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检察院调查查明,该染料油墨公司违法事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能证明2013年至2015年间产生的约14.4吨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处置;二是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520余只(约2吨)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万某某进行处置,违反了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审查过程中,染料油墨公司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愿意与检察机关就生态损害赔偿进行和解,市检察院遂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为科学准确认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市检察院委托江南大学等单位的五位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35万多元。听证过程中,染料油墨公司对检察机关依据专家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全部接受,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