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事故不断,6月安全月连发4起事故

6月9日上午,齐鲁石化官方微博@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发布消息称,6月9日上午10点16分,齐鲁石化烯烃厂油品罐区四号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闪燃,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6月9日上午10点16分,齐鲁石化烯烃厂油品罐区四号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闪燃,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现场已无明火,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6月6日上午,淄博市临淄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发布,6月6日3时左右,淄博济维泽化工有限公司一液氯储罐管道破裂,造成液氯泄漏。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消息,6月4日15时左右,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废车间突发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政府相关领导及当地消防部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紧急救援。经过3个小时的扑救,下午18时左右,大火扑灭,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据知情人士透露,死者并非是江苏三木化工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名消防员。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合成树脂、溶剂、精细化工原料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兼营化工品流通、仓储等相关产业配套经营,跨地区、跨行业的多元化大型企业,其产品包括35万吨环氧树脂、33万吨烧碱、30万吨醇酸树脂、28万吨丙烯酸、24万吨环氧丙烷、10万吨丙烯酸树脂等,是国内树脂行业的龙头企业。【注:坊间传闻因此事故,树脂或要涨价,已有人在炒作!】
然而,据了解,截至发稿,江苏三木化工安全事故的情况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如果相关单位被查实存在瞒报漏报的情况,将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三木化工刚发生事故的第二天,6月5日12点左右,浙江绍兴袍江新区越秀路的浙江恒业成有机硅有限公司硅油车间原材料储罐也突然起火,并伴有爆炸导致硅油车间发生燃烧。消防部门接警后紧急出动,目前绍兴多地消防部门也都赶往救援,伤亡情况不明。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要求,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月中连续发生四起化工事故,天嘉宜“3.21”化工大爆炸事故还历历在目,时时刻刻为我们敲醒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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